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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政办规[2025]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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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02 |
| 信息简介: |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