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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农厅联规[2025]11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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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01 |
| 信息简介: | 黑龙江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使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经征求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无异议后,由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