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市监规[2025]5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市监规[2025]5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5:01 |
| 信息简介: | 黑龙江省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上述经营主体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适用“代位注销”制度,简易注销不适用“代位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