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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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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44:52 |
| 信息简介: | 用人单位应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202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2026年新入职人员应申报起薪当月工资。缴费工资应按实际计费工资申报,而非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保底(60%下限)金额或封顶(300%上限)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