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税发[1994]422号 区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税发[1994]422号 区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8:37 |
| 信息简介: | 凡列入驻广西中央外贸企业,广西区直外贸企业名单(附件二)的企业,其所得税收入分别缴入中央、自治区金库。各地、市、县的外贸企业,其所得税收入分别按企业隶属关系缴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