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政发[1994]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政发[1994]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8:35 |
| 信息简介: | 为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区各级税务部门应按新的附加率及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凡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规定补征足额的教育费附加外,税务部门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