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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税发[1994]1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股份制企业向认购方收取手续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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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8:34 |
| 信息简介: | 关于股份制企业发放股权证时向认购方收取发行手续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经研究,对股份制企业在发行股权证时,直接向认购方在资本金外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