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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4]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式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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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55 |
| 信息简介: | 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分为自治区级和地、市级两种。自治区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广西”字样,用于印制机外普通发票(即电脑发票);地、市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各地、市行政区域名称(如:“广西南宁市”或“广西河池地区”),用于印制各地、市的普通发票(样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