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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4]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全区统一《发票领购簿》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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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55 |
| 信息简介: | 用票户办理申请领取区地税局统一制发的《发票领购簿》手续时,应报告已领普通发票的领用存情况,税务机关应将用票户现仍库存的普通发票(属于地税局管理部份)的情况记载到新的《发票领购簿》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