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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4]4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地方税纳税人管理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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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53 |
| 信息简介: |
凡按规定需向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地方各税的纳税人,均应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填写《地方税纳税人基本情况报告表》(格式附后)随《税务登记表》一并报主管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