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27:38
信息简介: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逾期未支付最低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工资和从超过规定发放工资日期的第六日起,每日按欠付最低工资额的1%支付赔偿金;并可以根据事实和情节,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分别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