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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5]13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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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32 |
| 信息简介: |
在扣缴对象适用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或征收额征收办法的情况下,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把征收率或者征收额通知扣缴义务人,以便其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