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地税一函[1996]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柳州铁路局各房建段内部自管房建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地税一函[1996]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柳州铁路局各房建段内部自管房建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09 |
| 信息简介: |
因此,对你局各房建段建设、维修本局自管房,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即凡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凡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不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