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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6]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多缴税款退还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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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7:07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把好营业税退税的政策关,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预字第55号文的规定,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核准批复,退还多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