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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6]14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营业用电影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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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39 |
| 信息简介: | 电影放映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对电影票进行日常管理,各级电影放映单位必须服从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的管理,接受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将电影票的呈报、领、用、存、废情况,报告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