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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6]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区物价局 区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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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37 |
| 信息简介: | 各收费单位应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更换手续,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性收费专用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