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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发[1996]2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船舶外出经营出具税收管理证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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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36 |
| 信息简介: | 据此,需要回我区缴纳营业税的我区船舶,应到船舶业主所在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