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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发[1996]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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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34 |
| 信息简介: | 你厅《关于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桂林计财字[1996]100号)收悉。鉴于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由林场、苗圃拥有的现存林木按实际成本水平估价形成的一种资源性的资本,是1995年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改革后新建立的一项特殊资本金,与企业的“实收资本”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暂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