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地税发[1997]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地税发[1997]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33 |
| 信息简介: | 房地产管理部门凭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凡未取得主管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或免税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或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