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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7]1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多缴税款返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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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3:08 |
| 信息简介: |
同一纳税人发生不同税目和税率的经营行为的,应分别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然后再分别与按原适用的工商统一税率所计算应缴纳的税额进行比较,超出部分才予以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