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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8]3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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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2:55 |
| 信息简介: | 《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执行日期不受《通知》第四条规定的限制。我区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涉及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律自该法施行之日(1996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