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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桂地税函[1998]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对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九五”期间缓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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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8:22:51
信息简介: 对你公司所占用的线路用地和客、货运输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其它生活及办公的用地,凡在开征区范围内的,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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