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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便函[1998]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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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2:49 |
| 信息简介: | 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是指移动电话用户离开本业务区到另一业务区漫游,在漫游期间发生的通话费用。根据邮电部规定,漫游通话费由归属局[本业务区电信局]向用户收取,然后与被访局[漫游区电信局]定期结算,按月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