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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1999]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卫部门有偿服务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停止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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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2:21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业户的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