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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9]1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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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2:14 |
| 信息简介: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件以及所需的税务登记表,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设计、印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根据各地市所报数量,统一向国家税务总局订购,并发放给各地、市地税局,由各地、市地税局下发到各县(市)地税局,各地市地税局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领取的时间待后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