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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1999]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查封、扣押、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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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2:04 |
| 信息简介: | 税务机关按上述方法确定应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在查封、保管、拍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