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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政办发[2000]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个人买卖普通住宅和销售空置商品住房税收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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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38 |
| 信息简介: | 空置商品住房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已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发放了合格证,且在1999年8月1日以前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