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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0]1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内部结算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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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33 |
| 信息简介: | 确定的原则和具体结算价格。自治区国税局按照各地(市)国税局和所属县(市)国税局路程的远近及用票量的大小集中一定的比例作为调剂费用。地(市)局与区局按下列价格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