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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2000]24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鹿寨县粮食局代建房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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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25 |
| 信息简介: |
根据现行《营业税税目注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鹿寨县粮食局上述代建房屋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按“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