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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2000]2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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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21 |
| 信息简介: |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行为必须既涉及到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货物。如医院按本院医生的处方出售药品给前来就诊的患者,就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