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财法[2000]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财法[2000]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财法[2000]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19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区的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