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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2001]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收人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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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15 |
| 信息简介: |
各级工会职工技协组织开展的有偿技术服务收入,应单独核算,不得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业务收入和非技术性服务收入转作职工技协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