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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01]3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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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1:06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所称歌厅、舞厅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本《通知》所称游戏包括滑道、溜冰、蹦极、漂流、划船、攀岩以及其他原按营业税“娱乐业……游艺”税目征税的娱乐行为。对此均应按20%的税率执行。电子游戏厅仍按20%的税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