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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1]1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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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55 |
| 信息简介: | 各地原上报要求提高广告费用扣除标准的,请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办理,我局不再一一行文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