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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函[2001]68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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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52 |
| 信息简介: | 我区信用社如需要照此办理,对税前利润或减亏额按规定比例提取专项奖金的,须报当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