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国税函[2001]68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部分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桂国税函[2001]68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部分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20:52
信息简介: 我区信用社如需要照此办理,对税前利润或减亏额按规定比例提取专项奖金的,须报当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税前扣除。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