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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2]2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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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46 |
| 信息简介: | 凡是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由纳税人按年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未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纳税人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