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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2]17号 广西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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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41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