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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函[2002]1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即征即返还企业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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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37 |
| 信息简介: | 如经审查核实当月或当季度的标准和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暂停办理增值税退税和返还手续,同时移送稽查局进行检查,对查实确认不符规定的,要及时将已退税和返还的税款追缴入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