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北地税函[2002]59号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北地税函[2002]59号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20:37
信息简介: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确保公平税负,根据调查测算情况,决定重新调整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所得税征收率(具体规定见附表)。调整后的所得税征收率从2002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实行的所得税征收率同时废止。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