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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2]16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停止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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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36 |
| 信息简介: |
我区科研机构改制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地方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0]198号)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