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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2]28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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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16 |
| 信息简介: |
对在我区新办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1]100号)规定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