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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2003]13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专用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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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13 |
| 信息简介: | 发票的领购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委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负责。由区公司统一向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报印和领购,然后按我区发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供应给各分公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