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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函[2003]4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空白处使用权归属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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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0:02 |
| 信息简介: | 你局关于能否出卖广西地方税务系统统一发票上空白处使用权用于发布广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管理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