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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3]1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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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9:49 |
| 信息简介: |
请各县地方税务局于2003年7月20日前将总局下发的两个统计表填好填列数字所属时间截止至2003年6月30日,并上报地市地方税务局,请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含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于2003年7月25日前将汇总的统计表上报区地税局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