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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3]17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职能转变推进对外开放服务经济发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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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9:48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换领发票,购领种类和数量不变的,应当即时受理办结;需上报审批的,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上报;申请代开发票的,应当即时受理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