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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4]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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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9:37 |
| 信息简介: | 由于此项政策时间性较强,按(日)纳税的,1月1日起就应予以免征。因此,各级圉税机关要及时向当地党政汇报,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平稳落实到位,应退税款应及时拨付,确保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