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地税发[2005]7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地税发[2005]7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58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税机关要继续抓紧完成对旧版空白普通发票的清理和缴销,确保对所有旧版空白普通发票均进行了剪角或核销处理。各市税务局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于2005年4月10日前书面上报区局征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