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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5]9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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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49 |
| 信息简介: |
我区的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仍按《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1]106号)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