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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5]13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的通告》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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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43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房地产管理、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真正把“先税后证”的原则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