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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5]19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资源税和调整粘土等矿产资源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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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35 |
| 信息简介: | 对新税目的开征,做到深入宣传,促使纳税人自觉纳税和地税机关加强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原有税目税额的调整,做好时间的衔接和税额调整的到位,以保证《通知》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 |